↑招牌地表,非拍不可!

Santa Monica位於海邊(離我們住的地方大約40分鐘的車程),而最著名的觀光景點應該就是Santa Monica Pier ,碼頭上有給小朋友玩的Pacific Park,有小型摩天輪、雲霄飛車等,也有許多街頭藝人的表演,當天還有一位中國人表演一些雜耍,因為很會吆喝,人氣還不少呢!
↑非常大的一片海灘,乾淨的白沙,沙灘上有許多運動設施,像是各種高度的單槓、吊環、盪鞦韆等,還有自行車的專用道,讓有輪子的工具(腳踏車、滑板、直排輪鞋等)也可以從沙灘中穿越。


↑上頭有一些花車式的攤販,及街頭藝術家、表演者,自娛娛人~


↑碼頭上有間仿「阿甘正傳」裡的劇情所建的商店,阿甘不是有一位好朋友(Bubba),後來在海邊從事賣蝦的生意,所以這家店的店名就叫「Bubba Gump Shrimp Company」,不過裡面是在賣衣服之類的商品,沒有真正在賣蝦啦!






↑沙灘的另一邊有許多有特色的建築,有些是餐廳、飯店,也有些是出租式的apartment,住在這裡也太好命了,有這麼棒的海景,若是我,應該無心工作吧!


↑我還在海邊發現了這幾棟建築,色彩也太豐富了吧,我強烈懷疑芭比娃娃住在那棟粉紫色的房子裡,至於肯尼則可能住在藍綠色那棟,哈,整個都夢幻了起來呢!


↑步行街,街上也有些景物,左下圖我懷疑是蘋果電腦提供的,右下圖光看那台計算機,我這個學會計的就一定得拍他一下,但不知道為何旁邊還有台小提琴,可能希望不要銅臭味太重,也要有點文藝氣息吧!(自己亂猜 

離碼頭不遠的地方有步行街,類似是西門町,兩旁都是商店或是餐廳,而步行街中間則一樣有許多街頭藝人表演,多數以唱歌或是彈奏樂器為主,其中有位黑人小女生,歌聲真是令人驚豔,台風也很棒,有種衝動想叫她報名星光大道,哈哈 ,我有錄一小段,最後就在她的歌聲中,為Santa Monica遊記劃下句點吧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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